去年6月,腾讯与老干妈曾因上千万广告费而“打起了官司”,也让一众吃瓜群众看足了热闹。几番翻转后,最终结果更是令人跌破眼镜:此次纠纷实则为腾讯遭遇了一次诈骗。
当时据警方调查通报,三名不法人员伪造老干妈公司公章,意图骗取《QQ飞车》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游戏礼包码,再通过倒卖非法获益。随后在今年年初,三人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日(12月29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波折,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而据新京报消息,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追债难,逗鹅冤
2020年4月,腾讯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老干妈,要求法院查封、冻结后者旗下两家公司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据腾讯方面称,自2019年3月便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在《QQ飞车》中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直到一年后,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方却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多次催办无果才被迫起诉。
可是之后老干妈的回应,则令外界更加迷惑。6月该公司发表声明称,他们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应该是对方遭遇了诈骗,自己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7 月 1 日,接到报案的贵阳警方很快发布通报:经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几乎同一时间,腾讯公司微博也公开回应被骗一事:“其实,但是,一言难尽……”随后表示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自掏腰包、发布千瓶老干妈向网友悬赏征集线索。
当晚,腾讯则在B站发布动态“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并制作了一则名为《我就是那个吃了假辣椒酱的憨憨企鹅》的视频。借用杨超越在101火箭少女告别典礼演讲的画面配音,“我亏1600万!我真的,是个憨憨,警察叔叔请帮帮我。”通过自黑的方式再次回应老干妈事件,当天播放量近百万。
乌龙事件完结
但奇怪的是,当时曾有多名老干妈工作人员向外界透露,并不认识警方通报中的3人,他们也没在老干妈工作过。
而根据腾讯的说法,2019年期间老干妈已多次在《QQ飞车》游戏、相关活动中出现,还成为了“QQ飞车2019年度合作伙伴”。有老干妈公司负责人表示,对腾讯给老干妈做广告、甚至登上微博热搜的事,公司之前并不知情。
也就是说,毫无关系的3人持续长达一年的行骗,都未被老干妈公司发现,甚至还推出了联名款实体产品。而该公司也未起诉腾讯游戏产品擅自使用品牌,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随着话题的进一步发酵,在7月2日的《新闻直播间》节目中,央视也对这一热门事件进行了调查报道。
节目中,央视记者展示通过特殊渠道拿到的腾讯为老干妈提供市场推广证据。据其不完全统计,2019年4月-12月的9个多月时间内,共有十五条相关证据。包括不限于腾讯在《QQ飞车》中为老干妈提供的游戏道具、活动、周边礼盒、定制视频广告、游戏内广告推广,以及赛事内定制环节等,推广资源非常可观。
同时节目特地指出,2019年8月7日QQ飞车联赛的视频内容中,3分9秒处出现了“老干妈时刻”画面及字样,可以说是相当明显的产品和品牌广告露出。
8月7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而在今年2月7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刑法》规定: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最终如上文所述,3人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也为这起伪造印章事件引发的一系列风波画上了句号。都说,现实远比想象中魔幻。目前来看,也许不光是普通群众,游戏公司更应该擦亮双眼、谨防上当。